各院部:
根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24年10月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验收会(一、二附院项目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要求
(一)结题范围:
1. 民族民间医术挖掘整理及活态传承立项项目(附件1);
2. 2020-2021年度中医药防控新冠肺炎专项科研课题立项项目(附件2、3)(已结题项目可忽略);
3. 2022-2023年度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立项项目(附件4、5)(已结题项目可忽略);
4. 近年申请延期结题和未结题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
(二)立项项目原则上需在3年内(含立项当年)完成结题。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的,可以申请延期结题,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需填报《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报送二级学院科教科负责人,各院部将延期结题申请表集中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科,再统一提交到中管局备案(注:科研处不收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结题程序
1、下载省中管局结题报告书(附件6),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结题材料纸质版按验收要求,顺序依次排列,用抽杆夹装好共3份;同时项目负责人草拟1份专家验收意见(附件8)电子版。结题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专家意见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6:00前上交科研处成果科(花溪校区行政楼419室);
3、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无需PPT汇报),验收后反馈专家意见;
4、各学院科研负责人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16:00取回本学院项目结题原始材料及专家意见表,按照结题要求各学院统一收齐所有验收项目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结题材料同纸质版材料一致)材料后于2024年10月18日16:00前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处理。
5、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要求:结题全套材料,电子版结题材料同纸质版材料一致,以“姓名+项目名称”文件命名,生成PDF 版后统一提交至各院部,各院部统一审核无误后,提交科研处邮箱gzycgk419@163.com。
(2)纸质材料要求:双面复印,用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三份,交到各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处,各院部统一提交到科研处成果科。
5、我校科研处成果科统一将结题材料提交到省中管局办理结题手续后返还。
(二)结题材料目录及顺序
1、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必须有盖章页复印件);
2、结题报告书(项目经费决算需财务处盖章方可);
3、附件材料.
(1)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页;
(2)其他: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6)。
(二)结题相关材料如上报不全将不予以结题。
(三)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将不能参加2026年度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申报。
联系人:柴艺汇
联系方式:0851-8823 3088
科研处成果科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