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在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贵州省科技厅基础研究类在研项目全过程管理,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保障项目研究工作有序、高质量推进,根据《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就我校省科技厅基础研究项目延期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参与人员变更三类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延期申报要求
凡我校承担的贵州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在研项目,因研究周期不足、实验进度滞后、阶段性研究任务尚未完成等原因,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完成考核指标、按期结题验收的,须严格执行提前申报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到期前60天登录“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如实填报项目当前进展、未完成原因、后续实施方案及拟延期时限。
1. 省科技厅项目延期原则上仅限申请1次,延期时长一般不超过1年;
2. 未按规定时限提前60天提交延期申请者,系统将默认项目按期到期,将直接进入到期验收流程,存在验收不通过、项目终止、科研信用记录异常等风险,相关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3. 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合同书既定考核指标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结题,无需办理延期手续。
二、项目负责人变更申报要求
在项目执行周期内,因岗位调动、离职进修、长期外出、身体原因等客观不可抗因素,导致原项目负责人无法继续履行项目主持职责的,可依规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
1. 变更后的新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科研能力、在岗在职、符合省科技厅项目主持资格要求,能够全程完成剩余研究任务与结题验收工作;
2. 严禁无故、频繁变更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予审批;
3. 项目负责人变更须线上提交变更申请,并附详细变更原因说明、新任负责人履职承诺,经学院审核、科研处复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审批;
4. 变更完成后,项目后续研究、经费使用、成果产出、结题验收等全部责任由新任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项目参与人员变更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人员流动、学生毕业、研究分工调整、研究内容优化等合理原因,确需新增、删减、更换项目参与人员的,可按流程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1. 项目参与人员变更需贴合项目实际研究内容,不得随意大规模调整团队人员结构;
2. 删减原核心参与人员、更换主要研究骨干须详细说明原因,确保项目研究连续性不受影响;
3. 所有人员变更材料须经学院审核把关,确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合规。
四、工作要求
1. 所有项目延期、负责人变更、参与人员变更均以线上系统申报办理,具体填报规范、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3。注意:延期申请材料上传至系统合同备案模块;负责人、参与人员变更相关材料请在合同变更模块上传提交;
2. 纸质材料需盖学校公章,请在OA上申请办理。人员变更需提供变更人员情况说明(成为负责人或参与人原因,参与项目情况、发表项目相关论文情况等)。各二级学院须对本学院项目人员变更、延期申请进行严格初审,对合理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把关;
3. 所有变更、延期事项最终审批权限归属于贵州省科技厅,以官方审核批复结果为准;
4. 所有延期、变更事项经省科技厅终审批复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在系统下载批复文件,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419科研处存档备案。
5.系统上具体操作如下:
联系人:李嘉欣 柴艺汇 联系电话:88233088
附件1 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与审批表
附件2 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与审批表
附件3 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者变更备案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