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教育厅决定组织专家对我校提出申请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省教育厅资助的10万元(不含)以上“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二、时间、地点及验收程序
(一)时间:详见附件1
(二)地点:详见附件1
(三)验收程序:
1.非科研平台类项目:现场答辩评审方式,每个项目负责人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和质询7分钟,专家小组综合评议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3分钟。
2.科研平台类项目:现场答辩评审方式,每个项目负责人PPT+视频汇报20分钟,专家提问和质询7分钟,专家小组综合评议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3分钟。(备注:由于疫情原因,本次科研平台类项目不开展现场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制作视频汇报物理空间、设备设施等硬件指标建设情况,PPT汇报其他指标完成情况)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院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于2020年6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PPT(和视频)汇报材料发送至邮箱641871940@qq.com汇总,纸质结题材料(一式5份)直接现场汇报时提供。
(二)50万(含)以上项目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于2020年6月14日前将审计报告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419室,提交审计报告后才能通过结题验收。
(三)对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通过的,视情况给予撤销处理,并收回已拨资助经费。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参加答辩人员情况由各院部审核把关,于2020年6月13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需进入会场的人员名单和车牌号发送至邮箱641871940@qq.com。
(五)因本次项目清理影响2020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系统填报的,以院部为单位统计相关情况报科研处,我处将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科研处予以补报处理。
附件1:第二批项目结题分组
联系人:杨雨齐
电话:0851-88233088
科研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