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 “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于2020年7月10日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验收会(一、二附院项目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要求
(一)结题范围:
(1)2018-2019 年度已完成课题研究工作的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立项项目(含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见附件1);
(2)近年申请延期结题和未结题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均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的课题,可以申请延期结题,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 年。项目负责人需填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报送给二级学院科教科负责人,各院部将延期结题申请表集中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统一提交到中管局备案(注:我处不收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结题程序
1、下载省中管局结题报告书(附件3),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纸质版结题材料按验收要求,顺序依次排列,用抽杆夹装好共3份;同时项目负责人草拟1份专家意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结题材料及电子版专家意见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于2020年7月9日下午16:00前上交科研处成果科(花溪校区行政楼419室);
3、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无需PPT汇报),验收后反馈专家意见;
4、各学院科研负责人于2020年7月10日下午15:00取回本学院项目结题原始材料及专家意见表,按照结题要求各学院统一收齐所有验收项目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后于2020年7月13日16:00前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641871940@qq.com ;纸质版提交到科研处成果科行政楼419室)。
(1)电子版要求:结题全套材料,以“姓名+项目名称”文件命名。
(2)纸质材料要求:双面复印,用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三份,交到各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处。
5、我校科研处成果科统一将结题材料提交到省中管局办理结题手续后返还。
(二)结题材料目录及顺序
1.课题合同书复印件(必须有盖章页复印件);
2.结题报告书;(项目经费决算需财务处盖章方可)
3.附件材料
(1)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页
(2)其他:其他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
(二)结题相关材料如上报不全将不予以结题。
(三)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将不能参加2021 年度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申报。
联系人:杨雨齐
联系方式:0851--88233088
科研处成果科
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