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贵州省教育厅将对获资助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和省长资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1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到期未结题验收的省长资金项目和省教育厅自科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对照清单认真梳理,未结题的项目填写“到期未结题项目清单”(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
二、项目结题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省长资金项目和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自科项目,完成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后,按要求报送验收材料。
2、2012年及以后立项的省教育厅自科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登录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ky.gzsedu.cn)按照系统要求填报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并在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方可申请验收。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及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自科项目和所有立项未结题的省长资金项目要求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验收材料上报科研处,科研处将上报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验收。
三、科技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梳理2005年以来已结题的省长资金项目和省教育厅自科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3),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报告》(附件4),于2015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附电子版)。
联系人:蔡琨
联系电话:0851-88233088
科研处
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