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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

各院部:

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开展研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2.申报人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咨政报告2篇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申报。

2.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

三、研究领域

面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瞄 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我省“四大文化工程”、“四新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六大产 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及“富矿精开”等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对 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健康医药、空天科技、智能装备与先 进材料及药物研发等重点领域开展理论阐释研究。

四、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将择优对已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报人给予立项经费支持,其中优秀等次资助经费3万元,良好等次资助经费2万元。(注:已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安排

1.请各院部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完成研究备案工作,统一将申报人拟撰写的咨政报告或拟发表的理论文章电子版(需进行脱密处理),以“院部--姓名--成果形式”的形式进行打包命名大文件夹以“院部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进行备案,未进行备案的研究成果不予认可及评审,备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216:00,在提交研究备案的同时,请提交附件2、附件3纸质版至科研处416办公室。

2.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研究专项成果纸质版(资政报告或理论文章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由学校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等次给予经费资助。成果纸质版上报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4下午16:00,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4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233090

                   科研处

                                                                      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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