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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7-04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相关通知转发,请各部门组织老师按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0年8月14日前完成在线申请书的填写,逾期不再受理。各个部门于2020年8月17日前统一将《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签字扫描版)》发至821313303@qq.com)。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式和实施周期

(一)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根据项目研发内容,给予每项项目50万元(含)~100万元(含)经费支持。

(二)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

二、申报主体

1.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贵州省所属的或者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等单位或其他机构。

2.工业、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主体为贵州省所属的或者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作为参与单位与企业联合申报,其所属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依托企业进行申报。

三、申报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

2、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计划除外)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贵州省科学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截止日(8月19日24时),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的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新申报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

四、其它事项

1、填写申请书应注意凝练研究内容,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确保项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应明确合理。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

3.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不予受理。附件上传后请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材料类别对应错乱、名称错误、缺项少页、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受理、评审。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须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上传至管理系统。

五、支持领域

具体见申报指南

附件1:关于发布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

科研处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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