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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科技厅联合资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安排,我处将开展省级合作计划(联合基金)项目2020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下载贵州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联合资金项目验收材料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结题材料;

2、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好,用抽杆夹装好,同时按照附件模板自拟《专家验收意见》,《专家验收意见》电子版由各学院2020年5月15统一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文件名为“××学院+联合基金专家验收意见”

3、准备4份纸质结题材料,由所在学院进行材料审查,通过审查后的结题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于2020年5月12日上交科研处

4、由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自行准备5分钟PPT汇报),验收通过后由验收专家出签字版的专家验收意见;

5、项目负责人于验收答辩会结束后取回原始材料、专家签到表及专家意见,按照装订顺序双面复印后用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3份上交科研处;

6、科研处到省科技厅办理结题手续后返还一份完整材料给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收到返回的完整材料后及时在省科技厅系统内填报结题信息,完成结题;

8、根据省科技厅要求,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做不通过验收处理:

(1)完成任务不到 85%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本单位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超过任务合同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又未向本单位做出申请说明的;

(6)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

验收结论将纳入个人科研诚信纪录。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在2个月内在完成网上验收,予以销账。逾期不提交者,省科技信息中心将提交名单到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记录。

二、材料要求及顺序,见附件1

      联系人:柴艺汇  张远哲

 

                        科研处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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