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工作提示要求,开展我校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富矿精开”等领域(附件1)组织凝练项目。
二、申报项目所转化的科技成果须为近5年内产生(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成果可放宽至近8年内),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拥有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非涉密技术知识产权,且无权属争议。不包括仅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二)获得国家或省级(包括省外)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科技成果。
(三)已验收的省级及以上财政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新品种等法律规定不授予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需提供科技成果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知识产权证书、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等)及专家验收意见或绩效评价意见、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作价入股协议等。
三、对进入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一批)专家评审环节的、与本次项目支持方向紧密结合的项目,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评估后再次推荐。
四、根据《贵州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评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审规则》)要求,专家将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进行打分,绩效指标30分以下的项目将直接淘汰,请申报人员根据《评审规则》相关要求填报预期绩效指标。
请各院部及时组织人员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和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4),于2月4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以word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40482740@qq.com。
附件:1.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支持方向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3.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模板)
4.经费预算申报书(模板)
5.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年1月23日
贵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