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文件《关于评选贵州省‘十一五’十大科技杰出人物和合作创新先进人物的通知》【黔科通(2011)99号】,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推荐何顺志同志为‘十一五’十大科技杰出人物候选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7月12日―7月16日,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科研处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组织部:5653066
科研处:5652408
科 研 处
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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