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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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经费报账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29 浏览次数:

    1、计财处仅限于今日进行科研报账,但只针对提取10%协调费。

    2、提取协调费不用排对,只需今天(2011/12/29)5点前将完整的手续交至财务处即可,但不办理其他科研经费报账工作。

    3、从2012年元月5日开始,计财处的科研经费报账时间恢复正常。  

    注:2011年的发票可在2012年全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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