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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技术供需在线” 做好高校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6-0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一二附院,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做好高校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一二附院等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前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络系统www.tol.edu.cn)注册并开通各自账户、完善信息。同时,凡参与科研或副教授以上教师均须登录www.tol.edu.cn进行注册、开通,并完善各自个人信息。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做好高校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科 研 处 

2012年6月4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做好高校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黔教办科研〔2012〕245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运用新模式、新机制推动高校产学研工作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效率,教育部建立了“中国技术供需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校产学研工作发展建设“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的通知》(教技发厅函 [2012]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在线地方频道”建设,各高校须在近期内完成科研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校科研信息的收集和录入情况直接关系到“在线”的建设效果和最终建设目标的实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全力做好“在线”数据录入和推广工作,共同推进我省高校产学研工作的发展。

  二、录入范围和内容

  录入范围:全省各普通本科高校。

  录入内容:参与科研或副教授以上教师应全部注册、开通并上传信息。

  三、操作程序

  (一)各高校科研处于2012年5月28日前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络系统(www.tol.edu.cn),开通学校账户,完善学校相关信息。

  (二)各高校科研处指导各分院、所、中心等单位于2012年5月31日前注册并开通各自账户、完善信息。

  (三)各高校科研处协同各分院、所、中心指导并督促本校参与科研或副教授以上教师于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开通账户,完善信息。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分片区开展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信息收集录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下列人员。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邢飞飞  李飞熊

  联系电话:010-62514692,62510078

  传真:010-62514576

 

  省教育厅科研处  吴西

  联系电话:0851-5283677

  传真:0851-528366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动高校产学研工作发展建设“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的通知

  

贵 州 省 教 育 厅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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