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接《贵州省卫生厅关于推荐贵州省医药卫生科技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文件,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发挥专家群体在制定科技规划、开展科技评审和学术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后开展科研项目评审、验收及科技成果评审需从专家库抽取专家,不再请专家库外的专家,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相关专家填写推荐表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省内高等医学院校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
4、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技术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
二、表格下载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从贵州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gzwst.gov.cn/和贵州继续医学教育http://www.gzcme.com及学院科研处本通知网页处点击下载《贵州省医药卫生科技评审专家推荐表》。
三、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于2013年10月10日之前将《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学院科研处。
科 研 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