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现开展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本次推荐,对职务、学历、职称等不做要求,重点为学术造诣深厚、学界威望较高、在专业研究上取得杰出学术成就的专家。
一、推荐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3、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造诣深、威望高、影响大的资深专家可放宽到70周岁以下(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除部分资深专家和个别弱势学科外,被推荐专家必须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总体状况和前沿问题,实际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6、具有良好学术道德和学风文风,责任心强,处事公道,为人正派;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参加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等各项工作;
二、推荐学科
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
2、党史·党建;
3、哲学;
4、理论经济;
5、应用经济;
6、统计学;
7、政治学;
8、法学;
9、国际问题研究;
10、社会学;
11、人口学;
12、民族问题研究;
13、宗教学;
14、中国历史;
15、世界历史;
16、考古学;
17、中国文学;
18、外国文学;
19、语言学;
20、新闻学与传播学;
2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2、体育学;
23、管理学;
24、教育学;
25、艺术学;
26、军事学。
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立项评审、成果鉴定工作,以及各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开题和预评审等相关工作,今后都将从《专家库》中挑选。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相关老师申报,填写《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登记表》和《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评审专家入库数据简表》,相关表格请登录科研处—通知公告栏下载,登记表由部门统一收齐后于11月1日前交到学院科研处(附电子档)。
联系人:刘亚华
联系电话:5652316
科 研 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