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教育部主办的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开始申报,奖项分为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请各部门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前上交科研处。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附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科研处;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提供原版书籍3本(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学科等信息);
3、论文类成果提供期刊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8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4、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供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学科等信息)和报告摘要一式8份,同时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的成果采纳证明材料。
联系人:蔡琨
联系电话:0851-88233088;18985002036
QQ:278527015
科研处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