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2月5日之前登录信息系统,按《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于2016年2月25日前交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
2. 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
3. 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科 研 处
2015年12月21日
附:1.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5年结题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