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二级学院、部、馆、中心、所):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实行省直高等学校加快发展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意见》【黔教(委)组发〔2011〕16号】、贵阳中医学院目标绩效考核相关要求和《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贵中医科发﹝2014﹞181号】》第二条、第十四条规定,为深化学校改革,切实加强目标绩效考核,推动和规范学校的发展,活跃学术氛围。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应建立规范的学术交流活动档案,现请各二级单位将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已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收集后报科研处,主要内容包括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形式、名称、时间、地点、主讲人、人次、论文交流情况,会议通知、照片等相关支撑材料。详情请按附件一《2015年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档案征集表》和附件二《2015年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统计表》要求填报,各单位收集后统一在10月8日前报科研处综合科(417室或418室)。
说明:
1.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包括: 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含校内外),受聘讲学,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
2.相关支撑材料:如会议通知、参会证明、进修学习、合作研究、讲座照片等相关材料(支撑材料各二级单位自行留存)。
联系人:夏铭 周劲松
科 研 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