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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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

院属各二级部门:

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通知(黔科协组发〔2017137),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792811点之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科研处418室,联系人:夏铭,电话:88233087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及附件材料(PDF扫描件合并成册)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科研处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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