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十三五”期间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营造创新氛围,极大激发了我校科研创新活力,进一步提升了科研创新能力,科研创新硕果累累,为我校“一流”学科评估、国家级专业认证、“升大”和“申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十三五”期间为我校科研创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以及2020年度促进我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集体,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科技贡献个人奖和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的推荐与评选工作。
一、候选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
(二)单位2020年度和个人十三五期间(2016-2020)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领域,围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产生了明显效益和重要影响。
二、奖项分类及要求
(一)“十三五”科技贡献个人奖
要求推荐的候选人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在承担高层次国家级项目,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荣获省部级及以上高级别科研奖励,以及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整体或某方面取得突出业绩,为学校科研创新和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带来良好声誉。
(二)2020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
2020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将根据各院(所、部)在2020年度内所作出的科技贡献,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进行分类评选。药学院、基础医学院、针推学院、护理学院、中药民族药资源研究院、骨伤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应申报自然科学类集体奖,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应申报人文社科类集体奖,体育健康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中医养生学院可自行选择自然科学类或人文社科类进行申报。请各院部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评价指标统计表》(附件)进行自评打分。自然科学类院(所、部)可将人文社会相关各项科技贡献纳入打分范围,人文社科类院(所、部)也可将自然科学类科技贡献纳入打分范围。
三、评审方法
(一)个人奖由学校根据我校教师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定(不需报名和提交材料)。
(二)集体奖学校将根据各院部提交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评价指标统计表》数据组织评定。
四、集体奖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贵州中医药大学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评价指标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附件中每项“监测指标”所需支撑材料只提交由各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清单,支撑材料由二级部门留存备查。
(三)请根据2020年度所产生的科技贡献实事求是进行统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四)推荐材料由各院部审核后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1年9月10日前同时报送科研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邮箱:422488066@qq.com。因院部推荐材料报送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院部承担。
联 系 人:周劲松 联系电话:0851-88233087
联系地址:花溪校区行政楼科研处415室
附件:贵州中医药大学年度科技贡献集体奖评价指标统计表
科 研 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