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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组织开展“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

 

关于我校组织开展“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相关二级部门:

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通知,拟开展第七届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组织工作的具体通知下发,请各二级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1. 评选范围和申报名额

    在我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学科领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教育与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常年工作在工农业生产、科研、卫生、教育、科普、国防等第一线,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离退休科技工作人员,曾获得过“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的人员。

    各二级部门组织相关符合条件(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通知)的老师积极申报。

  2. 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在贵州省科协网站上下载有关表格。书面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荐、评审、公示情况。2、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3、《第七届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审批表》3份。4、《第七届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事迹摘要》2份,400字左右。5、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省级及以上)证明材料;(7)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原则上均不予退还。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所述1、2、3、4的电子版制作均采用WORD格式,附件材料电子版采用PDF格式,电子版可刻录成光碟报送,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邮箱。

  3. 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各二级部门于2016年9月1日16:20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科研处综合科。

    科研处

    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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