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二级学院、部、馆、中心、所):
凡是在全国性专业学会、协会、学术期刊杂志等学术团体担任理事及编委以上职务(任职期限内)的教师,请通知相关老师们填报《贵阳中医学院学术团体理事及编委以上任职情况一览表》,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电子档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统一后交科研处综合科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贵中医科发【2014】181号)文件和五十年校庆大事记的要求,凡是任职期限内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审批、财务报销,将以本次填报的任职情况为准,请老师们认真填报,以便学术交流后的财务报销等。
科 研 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