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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在学术团体担任理事及编委以上职务的填报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二级学院、部、馆、中心、所):

     凡是在全国性专业学会、协会、学术期刊杂志等学术团体担任理事及编委以上职务(任职期限内)的教师,请通知相关老师们填报《贵阳中医学院学术团体理事及编委以上任职情况一览表》,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电子档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统一后交科研处综合科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贵中医科发【2014】181号)文件和五十年校庆大事记的要求,凡是任职期限内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的审批、财务报销,将以本次填报的任职情况为准,请老师们认真填报,以便学术交流后的财务报销等。

 

科 研 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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