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二级学院、部、馆、中心、所): 为推动学校学术交流的规范管理,活跃学术氛围。根据《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贵中医科发﹝2016﹞175号】中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各二级单位每年应建立规范的学术交流活动档案和报送学术交流计划,2019年新学年伊始,请各二级单位按《2019年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填报所在单位的2019年学术交流活动计划,并于3月10日将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科研处综合科418办公室。 说明: 1.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包括: 学术会议、学术讲座、论坛(含校内外),受聘讲学,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 联系人: 夏铭 联系电话:88233087 科 研 处 2019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