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知发〔2015〕1号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管局,仁怀市、威宁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导向,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
2014年
12月
31日
前(含
12月
31日
,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二)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将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参评项目。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
特此通知。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7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处 张莹
电 话:0851-6867997(带传真)
邮 箱:285647930@qq.com 邮 编:550004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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