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技术秘密“一款可以预防急性高原反应的饮料”已完成转让程序,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及其转化管理办法(试行)》(贵中医科发〔2021〕110号)相关规定,现将转让收益的奖励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基本情况 |
科技成果名称 |
一款可以预防急性高原反应的饮料 |
科技成果类型 |
技术秘密 |
成果完成人 |
江励华 |
科技成果转化信息 |
转化方式 |
⚫转让 ⚪许可 |
技术合同项目名称 |
一款可以预防急性高原反应的饮料 |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
贵安新区经发局 |
技术合同编号 |
2024520102000502 |
取得转化收入金额(元) |
100000.00 |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完成人占比80%,其中 |
序号 |
姓名 |
所在部门 |
分配金额(元) |
1 |
江励华 |
基础医学院 |
80000.00 |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学校占比20%,其中 |
序号 |
学校部门 |
占比 |
分配金额(元) |
1 |
学校 |
10% |
10000.00 |
2 |
基础医学院 |
5% |
5000.00 |
3 |
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
5% |
5000.00 |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奖励分配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给科研处(地址:花溪校区行政楼418室),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851-88233089
科研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