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选了1项优秀成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9日。
本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对有异议的项目请以书面形式(二级学院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个人需签署姓名)向学校科研处反映。
附件:贵州中医药大学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公示一览表
科研处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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