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请通知院部所属教师(含双肩挑教师、仍开展科研的退休教师),于2024年5月10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的所有科研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学术会议、获批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结题、发表科研论文、申请和授权专利、出版著作、发布标准、获得科研奖项、其他知识产权等。
注意: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院部应及时组织人员于5月17日前对数据进行审核,科研系统填报数据将作为数据统计和认定的依据。
贵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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