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国家与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项目的工作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三批贵州中医药大学国家与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项目第一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序号 |
团队名称 |
团队负责人 |
合同编号 |
1 |
贵州中医药大学中药民族药产地加工与炮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
冯 果 |
贵中医TD合字[2024]001号 |
2 |
贵州中医药大学药用植物次生代谢调控与开发利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
李 军 |
贵中医TD合字[2024]002号 |
3 |
贵州中医药大学干细胞与肿瘤交互作用研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
刘 洋 |
贵中医TD合字[2024]003号 |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签订的项目合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由各团队填写年度工作检查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判定为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犯有严重错误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的;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检查结果报送方式
请于12月30日12:00前将《贵州中医药大学国家与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及支持材料交至科研处平台科(416室),报送材料需一式两份平装。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的,将继续给予培养经费进行培养;年度检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将停发下一年度的经费支持,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继续拨付培养经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者,报学校同意后取消团队建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