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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类平台、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

各院(所):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本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类平台、项目结题工作。

本次结题项目范围包括:

1、10万以上项目:请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科学研究类平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工作提示》(附件2要求准备结题材料,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不胶装)2024年10月21日前交至行政楼416室;《验收意见》附件8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自拟填报电子版同日发送至邮箱499510859@qq.com。

2、10万以下项目:请按照工作提示》(附件2要求准备结题材料,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不胶装)于2024年10月24日由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交至行政楼416室;《验收意见》附件8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自拟填报电子版,由学院收齐后于2024年10月24日统一发送至邮箱499510859@qq.com。

以上验收材料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顺序》(附件4)要求准备。

3、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时间段到期的项目,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变更等,请项目负责人按《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提交相关材料于10月5日前交至行政楼416室,并请所在学院另附情况同意说明(签字、盖章)。注意,非不可抗力因素原则不同意延期,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请各学院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到期结题名单(10万以上)》(附件6)、《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到期结题名单(10万以下)》(附件7)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如有提前申请验收的,非名单所列但到期未结题的可自行补充到结题名单内,按要求做好结题材料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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