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现开展2025年度贵州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议工作,请各学院按《关于征集2025年度贵州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议的通知》要求组织布局建议工作。
建设要求:
须与2家以上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工业企业联合共建。
具备组织和承担省级重点及以上科技创新项目的能力,拥有相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件以上,具有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经验,能有效整合相关创新资源要素。
依托单位(牵头单位)具备10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集中场所、仪器设备原值1000万元以上;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具备500平方米以上固定集中场地、仪器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等特殊行业的研发场地面积和研发设备原值可适当低于以上标准。
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影响力,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5件以上;近三年,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相关项目3项以上;已与本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承接或转化科技成果数2项以上。
固定人员数量50人以上,管理人员数量3任以上,成果转化人员2任以上,与现有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人员不能交叉重复。其中,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研发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50%以上,牵头单位固定人员数量30人以上。
有建设意向的学院(所)填报《 省创新中心重点领域布局建议表》(见附件2),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月22日20:00前反馈电子档至邮箱(4995108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