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现将“‘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进口税收政策有关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下发,请认真阅读“申报范围及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普基地申报。于2022年6月18日之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科研处416办公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
核定审签表。
2.相关支撑材料附件。
注意: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核定表及支撑附件)需胶装成册(1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
科研处
202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