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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次数:

各院所:

    2023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附件6),本次参与结题验收项目包括2018年立项已到期应结题及本年度(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应结题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2017年12月31日前立项的项目不再参加结题验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按中止或撤项处理。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到期的项目可提前申请验收,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完成率需达到 100%。

请各院所根据要求,及时通知参与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附件6)准备结题材料,并以院所为单位填写《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附件4),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6:00前将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结题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2022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该时间段到期的项目,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变更等,请各院所于2023年9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附件 5),科研处将报送至省教育厅。非不可抗力因素原则上不同意延期,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否则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中止或撤项处理。2018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该时间段的项目,不再受理任何变更事项,必须参与本年度结题,否则一律按撤项处理。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非不可抗力因素,须直接填写变更表,并选择中止或撤项,省教育厅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进行中止或撤项处理。


                                 科研处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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