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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社科司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教育部社科司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根据文件要求,遴选符合本部门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项目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式

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人登陆申报系统(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我校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324日—2023423),自行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申报人于2023420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245415150@qq.com并同时提交纸质版附件2及附件3(其中附件3至学院科教科领取)至行政楼417室。

二、申报条件

1.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其他要求

1.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 其他未说明事项详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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