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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各院部:

省教育厅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文件转发,请按文件要求遴选符合本部门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项目积极申报。

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全体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学院受理评审并上报,我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材料受理

(一)电子版材料提交:请各院部于 2024410日前,将本部门《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推荐申报备案汇总表》(以学校名称+汇总表命名)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表》(以项目申报人名字+信息表命名)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打包(以“学院名称+2024高校人文社科备案”命名)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各院部应对所申请项目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及评审把关,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推荐申报备案汇总表》《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一份,加盖院章);

2.附件6(一式一份,由项目申请人签字);

3.附件7、附件8各一式一份(附件7须党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章;附件8须院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章);

以上材料于2024410日前交至行政楼科研处416办公室。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

2.2024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项目研究者应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研究方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选题研究,选题名称不得自行修改或添加(删减)内容。项目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但必须紧扣选题主题。

 (三)本次申报中,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5(含课题负责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五)研究期限2024415—2025415

 (六)本次项目研究采取立项即结项的方式组织开展。即项目申报人根据《选题指南》选择选题报省教育厅备案后,自行开展研究;研究期限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备案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开展立项(结项)工作。各备案项目研究成果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且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均可申请参加立项(结项)评审。省教育厅将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不同等次的立项资助。不同等次考核指标详见附件《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

     联系人:张远哲     联系电话:0851-88233090

                    

                        科研处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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