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科技厅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单位后补助资金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研团队建设和一流学科发展的需求,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补助资金科研创新探索专项”。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优势和特色,加快传承和创新研究,重点支持弱势学科,鼓励自由探索,加强对中青年学者的培养,加大高层次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培育,进一步提高我校在中医药民族医药领域的科研创新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方式和申请人条件
申报方式:个人自由申报。
申请人条件:申请人不能一题多报,已立项“贵州中医药大学科研创新和探索专项(2021年)”的不能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联合申报及本科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科学研究。
2、资助领域、项目分类、资助及管理
(1)资助领域:主要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具体的申请代码参照《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拟资助20 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项拟资助10万元左右。
(3)项目执行期为一年(2021年10月-2022年9月),原则上不允许延期,不能按期结题者今后不得再申报同类专项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
3、考核指标
(1)重点项目:
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录用证明、网络首发和论文见刊均可),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团队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少于2项。
(2)一般项目:
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录用证明、网络首发和论文见刊均可),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团队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少于1项。
4、申报时间
各个部门于2021年9月15日前统一将申请书(参照附件1填写)纸质版一式3份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将《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补助资金科研创新探索专项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电子版发至821313303@qq.com。
附件1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补助资金科研创新探索专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后补助资金科研创新探索专项项目申报清单
科研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