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院部:
贵州省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文件转发,请按文件要求遴选符合本部门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项目积极申报。
本年度省课题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申请人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全体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须经各学院科教科受理并上报,我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受理材料
1. 申请人需通过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官网登录 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平台(网址:http://220.197.198.47:8051/#/login),我校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7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申请书》并检查内容无误后打印1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请各院部汇总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并于限制时间节点前提交材料:
电子版材料:于8月18日15:00前汇总上述《申请书》、《活页》(须为word版)及《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45415150@qq.com;
纸质版材料:于8月21日15:00前将上述《申请书》(一式1份)、附件6及附件7(其中附件7至所在学院科教科领取)送交至行政楼418室,《活页》无需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本年度省课题所有类别(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均无学历、职称限制,只要符合申报公告“五、申报资格”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均可申请。
2.《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重大课题选题,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及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得自行设计题目。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
3.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后期资助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额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4.带*的选题系紧急攻关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须自签订课题立项合同后6个月内提交研究报告,其他结项条件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5.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申请,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
6. 2篇研究成果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3篇研究成果在贵州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同一学报不超过2篇)已作为课题(重大课题除外)结项前置条件之一。
7.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以本课题选题(同一主题)申请国家级项目并获立项1项以上(含),以及以第一主办方名义在贵州省内举办全省性学术研讨会、高端论坛等1次以上(含)已作为青年课题结项前置条件之一。
8. 2020年7月10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课题;2018年7月10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课题。
9.本年度省课题实行网络申报(重大课题、后期资助课题除外)。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10.申请2023年度省课题的,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艺规课题、2023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省年度课题申报期间,责任单位审核时可以退回申请材料,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12时,建议责任单位审定后,申请人再打印。
11.省直单位直接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请;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受理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课题申请;各市(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受理本市(自治州)党和国家机关、军队系统、事业单位的课题申请。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12.8月10日系统开放,可以申报。因申报单位涉及多,所属管理单位也不一样,正在进行技术研究,本周会在群里发布注册提示,请予关注。
科研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