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项目研究者应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研究方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选题研究,课题名称根据所选选题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项目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但必须紧扣选题主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3.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优先支持副高职称以下(不含副高)申报人员。
(二)本次申报中,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5人(含课题负责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保密规定。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开展研究,更好服务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四)申请人所在院部要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有关报送材料等进行审查把关。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研究期限
2024年5月10日—2025年5月10日
五、资助经费
本次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
六、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须完成下列研究任务:
(一)提交1.5-2万字研究报告1份,查重率≤15%。
(二)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标注课题信息,即“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课题编号”字样)。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按照规定名额推荐申报项目,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各院部应对推荐申报项目予以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项目负责人、题目等信息。
(三)请各院部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申报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
2.纸质版材料:推荐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加盖院章)、公示材料(加盖院章)、附件5(由院党委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及附件6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416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下午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远哲 联系电话0851-88233090
科研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