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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项目研究者应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研究方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选题研究,课题名称根据所选选题方向和具体研究内容拟定。项目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但必须紧扣选题主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3.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911<>以后出生),原则上优先支持副高职称以下(不含副高)申报人员。

()本次申报中,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5(含课题负责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保密规定。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开展研究,更好服务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申请人所在院部要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有关报送材料等进行审查把关。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研究期限

2024510—2025510

五、资助经费

本次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

六、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须完成下列研究任务:

()提交1.5-2万字研究报告1份,查重率≤15%

()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标注课题信息,即“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课题编号”字样)。

七、申报程序及时间

()以院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按照规定名额推荐申报项目,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2

()各院部应对推荐申报项目予以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项目负责人、题目等信息。

()请各院部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申报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

2.纸质版材料:推荐申报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加盖院章)、公示材料(加盖院章)、附件5由院党委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及附件6各一式一份。以上材料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416办公室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418日下午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远哲   联系电话0851-88233090

                        

                          科研处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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