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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2024年度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已发布(https://whhly.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9_84604683.html),请按《贵州省2024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贵州省2024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艺规课题,请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研究兴趣、科研实力等选择一类申报。

一、课题要求

(一)选题名称。申请人可对《课题指南》中的选题适当调整文字表述,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在艺术学学科体系内自行设计题目。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二)研究期限。属应用研究的,其研究期限截至20251231日;属基础研究的,其研究期限截至20261231日。

(三)课题经费。重点课题610万元/项,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5万元、良好3万元、合格1万元;一般和青年课题46万元/项,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结项等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优秀3万元、良好2万元、合格1万元。

(四)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和正文字数。最终研究成果形式选填专著、译著、论文集、研究报告、工具书和电脑软件等,其中专著、译著、工具书正文字数15万字以上;论文集篇数10篇以上(其中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3篇以上,且须标注“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字样),每篇字数4000字以上;研究报告正文字数6万字以上;电脑软件字数不限。

二、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③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④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4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无年龄限制,也可不填;⑤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6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⑥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结项规定

(一)重点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研究任务之二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责任单位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省艺规办。

1.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贵州省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1次以上(含)。

2.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以上(含)。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2篇以上(含)。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

5.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认可采纳,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二)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研究任务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责任单位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省艺规办。

1.研究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或贵州省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1次以上(含)。

2.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以上(含)。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2篇以上(含)。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

5.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认可采纳,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

四、申报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省艺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艺规课题申请。

(二)在研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艺规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415日之前的,或在415日前已向省社科规划办或省艺规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二)条款之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向多家基金项目(课题)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省艺规课题;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课题结项。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五)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省艺规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论文(研究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论文(研究报告)原件。

(六)多人领衔或参与申报的,须明确一人为课题负责人,且课题负责人只能为1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课题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为2人及以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原则上不超7000字;“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与本课题无关的不得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立项后凡以省艺规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标注“贵州省2024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字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省艺规课题申请:

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的。

2.选题不符合本年度《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3.“课题设计论证”明显简单粗糙或抄袭他人《申请书》的。

4.《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5.《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的。

6.2021415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被撤销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艺规课题;2019415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省艺规课题。

7.未使用2024年度《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模板的。

8.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等)存在填写(装订)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以及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

9.其他不符合本年度省艺规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五、申报受理

本年度省艺规课题实行线下申报。申报人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全体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须经各申报院部科研管理部门受理并上报,个人直接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1份,《申请书》《活页》请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采用“11”方式叠放,并按汇总表顺序摆放;附件6、附件7(各一式1份,按学校要求签字盖章),以上于2024530日下午16:00前,交至科研处416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233090

(二)电子版材料:以“院部+省艺规课题申报材料”(如:XX学院省艺规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建立一级文件夹,内含以“院部名称”命名(如:人文与管理学院)的《汇总表》1份和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建立的二级文件夹若干个;二级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书》和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如:XXX活页)命名的《活页》各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表格除外)一律采用Word版文件格式,请各申报院部压缩后一次性发送至邮箱(357984356@qq.com),须在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达前发送。

                                           科研处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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