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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6-06 浏览次数:

校属各院部:

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是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16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以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院部组织申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各院部限额申报1项,并在614日上午1100前将《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负责人签名)及附件3、附件4上报至科研处416办公室,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评审后获得推荐的项目,须在626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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