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程序如下:
1、按照模板填写并打印《延期申请》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科研处;
2、科研处获得省科学技术基金委同意并盖章后返回一份给项目负责人;
3、申请验收时必须将盖章的延期申请复印件附在验收材料中。
注意:办理延期手续的时间必须在期需要在项目执行内(项目到期之前),项目到期之后不能办理延期手续!!!
请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谢谢支持!
科研处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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