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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2 09:52  

校属各部门: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以及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7,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课题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我校网络申报系统于1020日至1026日开放,申报人需在此期间申报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同时,各学院需按照要求收集《申请书》、《活页》和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并于1026日前发送至357984356@qq.com

电子版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将通知申请人打印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需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附件7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本研究专项设有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条目直接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本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省级以上教育研究相关机构科研人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活页》一般为8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请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三、限报范围

(一)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研究专项。

(二)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

(三)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本研究专项。

                             科研处

                            20231012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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