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接教育厅重要通知,对于历年来到期未结题的所有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清理工作,包括基地项目。本次是最后一次对延期结题的社科项目进行清理,今后不再受理2018年(含)以前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如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后果自负。
请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收集、提交结题材料,并提交承诺书及相关清单:
1.附件1:通知全覆盖承诺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附件2:2018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次申请结题清单;
3.本院部所有申请结题项目相关验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以上材料,务必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前交到科研处成果科419室,5月17日下午组织专家验收,逾期不予以受理。
如本院部不涉及此类清理项目,附件1必须报送,附件2填写“无”后报送。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含)前立项,至今仍未结题人文社科项目
二、结项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3:《验收申请书》及相关结项材料,提交给所在院部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统一将材料提交至科研处。我处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
结项验收材料包括:
(1)封面(附件4)
(2)《验收申请书》
(3)项目总结报告
(4)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复印件;
(5)《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6)验收必需的其他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拉杆夹整理好(一式三份);验收会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领取专家验收意见,修改后胶装成册(装订顺序如上,一式三份)。
(7)纸质版附件5:意识形态审查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一份)
(8)电子版附件6:自拟《专家验收意见》初稿;
(9)电子版附件2:《2018年(含)以前未结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次申请结题清单》;
验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641871940@qq.com,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10:00前将相关结项材料提交至花校行政楼科研处成果科419室,请各院部严格按照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办理。
(二)我校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时间:2021年5月17日下午13:30,负责人不做PPT汇报),会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领取专家验收意见、专家签到册及验收材料,根据专家验收意见修改后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于5月18日上午10:00前重新提交至科研处419室,验收结果经校党委同意后,我处5月18日下午统一报送至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再次审核后公布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及时收集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
(二)请各院部党委严把申请结项项目的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方向关、形成政治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雨齐
电话 :88233088
科研处成果科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