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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2-06-06 12:41  

各院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对我校研究期限到期的项目开展结题,现就做好本年度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19年立项以来(含2019年)应结题逾期未结题的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各类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决策咨询类项目、硕士点项目、基地项目、自筹项目、贵州省共青团研究项目、思想项目(思政课)、思政项目(辅导员)、青年项目(辅导员项目)。

二、项目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项。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另注: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也可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提供相关采用证明,一并纳入验收条件进行综合考虑)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一)验收申请人操作流程

1.验收申请人登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rwsb.conjure.net.cn/),在“资料下载”处下载《验收申请书》(附件1)并填写,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后,按照系统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操作参见附件2)。系统开放截止日期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验收申请。

2.上传系统的材料须包括《验收申请书》结题成果印证材料。其中,《验收申请书》中的经费使用情况需加盖学校财务部门专用公章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需加盖校党委公章

(二)要求

1.结题范围要求:省教育厅办理项目结题一年一次。2019年、2020年未结题项目进入最后清理期,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将作撤项处理,资助经费将收回,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各类社科项目。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项目任务指标全部完成可申请参加此次结题。

2.材料提交要求:

(1)验收申请书word版本:其中①经费使用情况需加盖学校财务部门专用公章(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花校行政楼财务大厅请财务工作人员审核);②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意识形态表请使用学校的模板(找各自学院科研秘书领取),联合结题材料一同提交至学院党委书记审核,书记在意识形态表标注审核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章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于6月9日12:00前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去党委办理盖章手续后返还给项目负责人提交至个人系统;经费使用情况及学校意识形态审查意见以图片形式(支持jpg,jpeg,png格式)上传系统;

(2)成果印证材料PDF版本:印证材料须汇编成册(一个文档),以PDF格式文档上传系统成果页。

(3)2019年、2020、2021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统计表(附件3、4、5)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安排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信息后于6月8日12:00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641871940@qq.com,文件名称为“XX学院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杨雨齐

联系电话:88233088        


科研处

                                 2022.6.6    


附件【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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