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17年度贵州省留学人才择优资助项目委托验收的函》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实施期满的相关留学人才择优资助项目(见附件1)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二、考核验收标准
(一)验收合格。 项目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80% 以上, 具备较好的技术、 经济、 成果指标, 经费使用规范合理的, 视为验收合格。
(二)验收不合格。 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为验收不合格:
1.完成项目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及指标不足 80%的;
2.提供的验收资料、 数据不详细或不真实的;
3.项目进展与预期成果差距较大的;
4.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三、考核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附件2:项目验收申请书(附自拟专家验收组意见及项目单位意见)
2.相关佐证材料
( 1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 2 )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概况、 项目研究成果、 项目解决的关键技术和创新点、 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 3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4 )《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择优资助项目财务决算汇总表》(表样见附件3,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 5 )项目实施中取得的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 包括技术指标、 经济指标、 知识产权、 学术论文和专著、 获奖证书等;
3.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10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641871940@qq.com。纸质版材料用抽杆夹装好,一式三份于2020年10月25日16:30前提交至花校行政楼419室。
4.我处组织专家验收,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胶装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10月30日16:30前提交至花校行政楼419室。
附件:1.2017年度贵州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名单
2.项目验收申请书(样表)
3.贵州省高层次留学人才择优资助项目财务决算汇总表(样表)
联系人:杨雨齐,柴艺汇
电话:88233088
科研处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