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历年批准立项到期应该结项而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的所有项目。此次经清查到期仍未完成者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省教育厅将追回已拨付经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详细情况请见附件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对该类项目进行清查,并在2014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书连同盖章的清查情况汇总表(附电子版)统一交至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蔡琨
联系电话:0851-823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