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方便老师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下,科研处制定了新的结余经费使用办法。请各位老师参照执行。
1. 如科研拨款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 如科研拨款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无明确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继续研究,并附上研究方案(可参照校级课题申请书),经科研处和学校批准后,该项目经费可继续使用,重新建账,用于研究。其管理按《贵阳中医学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如项目负责任人有多个项目的结余经费且各科研拨款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无明确规定的,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合并结余经费另行选题研究的申请,并附上研究方案(可参照校级课题申请书),经科研处和学校批准后,重新建账,用于研究。其管理按《贵阳中医学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科研处
201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