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二级学院、部、馆、中心、所):
为推动、规范并加强学校学术交流的管理,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术交流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贵中医科发﹝2016﹞175号】中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各二级单位应建立规范的学术交流活动档案,学术交流活动档案是指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详见附件《2018年学术交流活动档案表》,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电子档发送科研处综合科(邮箱地址:422488066@qq.com),学术交流档案资料(会议通知、交流论文、会议图片等相关资料)各二级学院自行留存。
说明:
1.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包括: 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含校内外),受聘讲学,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
2.学术交流档案支撑材料:会议通知、参会证明、进修学习、合作研究、讲座照片等相关材料(各二级单位自行留存)。
联系人: 周劲松 联系电话:88233087
科 研 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