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见附件1)精神,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计划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各院部2014年已经或拟将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的讲学、学术讲座(报告);2014年已经或拟将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级各类学术会议。
二、提交程序及受理
(1)各院部组织填写《年度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见附件2),于2014年4月28日前交科研处。
(2)科研处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编制全校年度学术交流计划。
(3)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由各院部统一组织提交,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对拟举办的各类学术活动、邀请专家报告等进行精心策划和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2014年度学术交流活动计划。
(2)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将参照《贵阳中医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执行。
(3)邀请专家讲学应至少提前7天提出申请,填写《贵阳中医学院邀请专家讲学申请报告》(见附件3);举办各级学术会议至少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并将电子稿及二份由各系部分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的纸质报告报送科研处。如特殊原因开展的临时性学术活动,必须报科研处、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查和院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后,须在15日内向科研处提交会议总结、会议资料。
以上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和邀请专家讲学,也应纳入各院部《年度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
科研处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