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我校2018年度获得立项的3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2018年度获得立项的5项国家青年自然科学基金现已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请各院部通知清单(附件)中项目负责人及时梳理研究成果、在系统填报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系统填报截止日期
2023年2月15日
二、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等国基委审核通过后才打印纸质版)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财务决算表请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系统附件处!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系统下载国基委审核通过版本,双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胶装一式2份,并在财务决算表及决算说明书盖章后,本人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项目负责人承诺处签字;纸质版首页右下角版本号与国基委审核通过最终版本号必须一致;《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科研管理部门、财务、单位审查意见,我们科研处统一办理。提交至所在院部科教科,请各院部科研秘书收齐审核后,于3月8日12:00前统一交到科研处成果科。
三、重要注意事项
1.结题时成员名单和立项时应一致, 如有项目参与人的新增和退出,应申请项目参与人变更,并获得批准,未获得国基委批准,结题时成员名单和立项时必须一致!!!研究生的增减做简要说明即可,不用“新增和退出”的表述。没有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供人员变更手续的不能变更人员包括顺序,可以标注贡献度,增加的学生可以加到最后;
2.如有经费的调增和调减应该在经费结算说明中有“经单位审核,经费调整如下”之类的表述;
3.决算说明书需要说明项目预算支出情况(按照预算科目逐项说明预算支出金额和结余金额,并简要说明支出情况,如材料费主要用于购买小鼠、试剂盒、细胞等);
4.研究成果中只列取得的与项目相关的成果,非项目相关的成果不能作为"成果"列入报告中;
5.决算说明书需要说明项目预算支出情况(按照预算科目逐项说明预算支出金额和结余金额,并简要说明支出情况)、预算调整情况;
6.不能直接粘贴毕业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请按大纲题目要求撰写;
7.调整结题报告内容,实验步骤简述即可,重点阐述相关实验结果及意义;
8.决算说明书中的科目类别及预算、支出和结余金额应与决算表一致;
9.未发表的期刊论文不能列在研究成果目录中;
附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到期项目清单
2022年国基委结题报告模板
联系电话:88233088
科研处